成都商報訊(記者 王楠)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從市國資委獲悉,《成都市市屬國有企業資產出租管理辦法》日前正式印發,其目的就是全面規範整合負債我市市屬國有企業資產出租行為,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根據《辦法》,在租賃價格的確定上,明確以評估價值作為出租掛牌參考底價,掛牌底價不低於評估價;如果掛牌後只有一家報名的,可以掛牌價成交;掛牌後到期無人摘牌的,可以掛牌價降低10%重新掛牌。在招租方式上,該辦法明確規定相關的資產出租交易,必須進場交易,公開招租應當在擬出租資產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有資質的交易機構公開進行。為使該辦法更具操作性,提高企業效率、減少企業成本,參照全省的相關規定,確定兩種情況下,可以不進行資產評估,由企業通過詢價等流程確定出租底價。具體為:出租房產面積在100平方米或以下的(適用於不動產);出租機器設備資產賬面原值在1預防癌症食品00萬元以內或賬面凈值在20萬元以內的。  (原標題:市屬國企資產出租 掛牌底價不得低於評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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